沪电院研[2011]1号
上海电力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
结果处理的实施意见(试行)
学位论文是研究生科研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学术水平的集中体现,是检验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载体。我校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力求尊重科学,激励创新,维护科学道德,杜绝学术不端现象,根据相关部门建议,经研究决定,启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,具体规定如下:
(一)、检测对象
拟申请我校硕士学位的全体研究生。
(二、)检测时间
学位论文检测与校内预审同时进行。
(三)、检测结果处理办法
检测结果 (文字复制比N) | 论文处理办法 |
N≤20% | 通过检测 |
20�<N<30� | 建议修改 |
N≥30% | 疑似有抄袭行为,必须修改并重新检测 |
每篇论文检测次数不得超过两次,若第二次检测结果文字复制比仍≥30%,三个月后才能再次提交,由此可能产生的延期答辩后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担。
(四)、检测费用与知识产权
我校提供免费学位论文检测,检测过程受知识产权条例法律保护。
(五)、本意见经2011年3月7日校党委会讨论通过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。
上海电力学院研究生处
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